美國總統奧巴馬將在今天公布全面金融改革計劃白皮書,據稱,這將是美國自上世紀30年代以來最為徹底的一份改革方案,核心是賦予美聯儲更大的監管權力。換言之,美國政府欲將美聯儲打造成為金融監管“超級警察”,全權監督管理那些“太大太重要以至于政府無法讓其破產”的金融公司或企業。
美國政府這樣做,既有歷史的教訓,也有現實的需求。
金融危機爆發前,美國采取的是聯邦和各州均有監管權力的“雙線多頭”金融監管體制。應該承認,這套體現分權和制約精神的監管體制,在歷史上確實支持了美國金融業的繁榮。但隨著金融的全球化發展和金融機構綜合化經營的不斷推進,“雙線多頭”的監管體制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真空”,并使一些風險極高的金融衍生品成為“漏網之魚”。最為突出的就是各部門、各產品的監管標準不統一。近年來,一直有華爾街人士抱怨,美國監管體系機構太多,權限互有重疊。而另一方面,權力的分散容易導致監管空白和監管盲點,很多金融衍生產品沒有人管。例如,與商業銀行相比,美國的投資銀行受到的監管較少。根據分工,美國證監會負責監管投行,美聯儲負責監管銀行控股公司和商業銀行。證監會只要求投行提供連續的年度財務報告,并且只監管其中的證券經紀業務,而不管其他業務。同時,復雜的金融衍生工具和對沖基金也游離在聯邦監管之外。由于各種監管規則制定得越來越細,在確保監管準確性的同時犧牲了監管的效率,對市場變化的反應速度也越來越慢。再次,多頭監管的存在,使得沒有任何一個機構能夠得到足夠的法律授權來負責整個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的風險,最佳的監管時機往往因為會議和等待批準而稍縱即逝。
不久前,美國兩家民間機構——資本市場監管委員會和斯夸姆湖金融監管研究團隊提出,美聯儲的職責不應僅限于收集、分析和報告金融機構相互間的重大交互關系以及各金融機構中所蘊藏的風險,而是應成為唯一的金融穩定監督機構。資本市場監管委員會甚至認為,美聯儲或是可以負責監督一批具有系統重要性的各類金融機構;或是可以負責監督各種規模的所有金融機構;抑或是將其對所有單個金融機構的直接監督權交給一個類似于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的新設機構。但無論哪一種模式,都反映了欲將美聯儲改革成為金融“超級警察”的強烈愿望。
如果此項計劃得以實施,美聯儲的監管權力將大大增強,相應的,金融創新的監管空白將受到有效壓縮。但盡管這一方案契合現實金融格局和美聯儲的獨特地位,但要想真正履行好“超級警察”的職責,還需要付出許多艱辛的努力。美國政府對美聯儲的“擴權”動機首先來自于它的“貨幣救助”行為,美聯儲對危急金融機構注入流動性,自然要求取得對這些機構的監管權來保證這種“救助行為”的有效性,這也是所謂權責關系的統一。縱觀近幾十年美國預防危機的經歷,白宮一般不會事先干預,這次,為美聯儲“擴權”,旨在希望美聯儲能事先預測并將危機制止在萌芽狀態,這無疑增加了美聯儲的壓力,提示未來的美聯儲應加強金融危機管理。
而面對紛繁復雜、日新月異的金融市場,由美聯儲支撐起來的超級監管架構也面臨許多考驗:審慎監管、市場行為監管以及系統性風險控制需要不同的監管理念和手段,也受不同的市場文化影響,因此,超級監管機構是否可以同時承擔如此眾多的監管職責,在保持必要的監管效率的同時降低監管成本,引起許多專家學者的質疑;由于審慎監管與市場行為監管的目標不同,在某些條件下可能產生監管沖突,由單一超級機構同時負責上述兩種責任可能造成在處理金融危機時偏重一方而忽視另一方的現象;如果由現有多部門合并組成單一監管機構,不同部門間的監管文化差異可能嚴重影響合并后單一超級監管部門的運行效率;另外,權力過大、過分集中的監管部門可能由于監管目標的過度多元化以及監管職責的過度膨脹,可能會影響市場監管的效率和公平等,這些都是美聯儲所需要面對的。